為認真貫徹落實《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〈關于黨的基層組織任期的意見〉的通知》和《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關于認真貫徹落實〈關于黨的基層組織任期的意見〉的通知》,堅持和完善黨的基層組織任期制度。近日,石塘鎮在二樓會議室召開了貫徹《關于黨的基層組織任期的意見》專題學習會,鎮主要領導、各村(社區)黨組織書記參加會議。
會上,鎮黨委委員、組織委員白茂洋同志首先帶領大家學習了《黨的基層組織任期的意見》全文。黨的十九大黨章修正案規定:“黨的基層委員會、總支部委員會、支部委員會每屆任期三年至五年”。為貫徹落實黨章規定,嚴肅黨內政治生活,嚴格黨的組織制度,完善黨的基層組織任期,提出如下意見:一、黨的基層委員會每屆任期一般為5年,黨的總支部委員會、支部委員會每屆任期一般為3年,其中,村和社區黨的委員會、總支部委員會、支部委員會每屆任期為5年。
會議要求,黨員干部要認真學習《關于黨的基層組織任期的意見》,更扎實地推進黨建工作。在今后換屆工作中,要嚴格執行任期制度,確保任期調整統一規范、平穩銜接。